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为了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伟大纲领和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工业企业肩负着十分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贯彻执行企业领导制度的根本原则和三个《条例》,逐步建立起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企业领导体制,是当前企业全面整顿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伟大纲领和战略目标的必要步骤。
一、三个《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会议认为,党中央提出“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行政指挥”的根本原则,为健全和完善我国企业领导制度指明了方向。党中央和国务院相继颁发的几个《条例》,是企业领导制度根本原则的具体化。它标志着我国企业领导制度经过长期的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开始走上新的发展阶段。《条例》颁发以后,企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有些企业在全面整顿和完善经济责任制中,已开始将三个《条例》结合在一起全面贯彻执行。从贯彻执行三个《条例》比较好的企业来看,效果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党委集体领导加强了,改变了那种党政不分、党委包揽行政事务的做法,开始以主要精力抓企业的重大问题、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厂长为首的生产技术经营指挥系统加强了,促进了企业各种经济责任制的建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有了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有了新的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健全,激励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社会主义积极性,党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得到了较好的结合,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事实证明,贯彻执行企业领导制度的根本原则和三个《条例》本身就是一种改革。
从贯彻执行三个《条例》比较好的地区和单位看,主要有以下经验:
(一)上级党委加强领导,有具体的部署和明确的要求。有些省、市委确定了书记分管这项工作,组织部、工交部和经委、总工会几家密切配合,加强了组织领导。
(二)认真学习中央关于颁发三个《条例》的通知,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提高干部和群众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一些工业城市和许多企业通过举办学习班等形式,着重解决对贯彻执行三个《条例》、健全企业领导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分清社会主义企业同资本主义企业的本质区别,划清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同“一长制”的界限,弄清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关系、集中统一指挥和加强民主管理的关系,一从而消除了疑虑,克服了观望等待的思想,增强了贯彻执行三个《条例》的决心。
(三)三个《条例》配套贯彻实施,目标一致,步调一致。不少企业明确了党委、厂长、职工代表大会在办好社会主义企业这一共同目标下各自的职责,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各自的工作系统和工作制度,并且根据《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