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设立东莞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5]108号)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我会2005年1月5日收到你行主席兼行政总裁李国宝先生关于你行在东莞设立代表处的申请函。
根据《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兹批准你行在东莞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莞代表处;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Limited Dongguan Representative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