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印度海外银行有限公司设立广州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5]99号)
印度海外银行有限公司:
你行总经理AL.ALAGAPPAN 2004年9月7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兹批准你行在广州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印度海外银行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外文名称为:Indian Overseas Bank,Limited Guangzhou Representative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