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富裕县等6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增资扩股计划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48号)
黑龙江银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关于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计划审查、审核意见的报告》(黑银监发〔2005〕16号)收悉。现就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审批黑龙江省富裕县等66家县(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增资扩股计划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黑龙江省富裕区等6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上报的增资扩股计划。
二、黑龙江银监局应会同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4〕23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上述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督导检查,保证增资扩股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