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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艺术创作有很强的技艺性,专业成才周期长,专业性学习方式贯穿了小学、中学乃至大学阶段,而我国目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培养模式和学位授予标准不利于这类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这种状况导致许多极富艺术才能的人才失去了专业上继续提高的机会;少数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主要精力是应付公共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写作,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提高其最具光彩的专业技艺;大多数进入艺术创作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并不具有出类拔萃的艺术才华,因而也很难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培养成为优秀的艺术创作人才;一些具有天赋与才能的尖子人才,不得不选择到国外同类院校学习深造。

  因此,适应艺术学科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及社会需求,调整艺术学学位类型,在保留原有学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同时,增设艺术学专业学位,培养艺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十分必要的。

  (四)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的可行性

  1、二十多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艺

  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的设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目前,我国已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89个,具有了良好的艺术学学科基础并积累了研究生培养的经验。高等院校艺术教育已初步形成了科学、合理的教学与课程体系,教学成果显著;教学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教育管理体制逐步规范和科学;有一大批技艺精湛、学养深厚的艺术教育教师。

  2、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艺术硕士专门人才方面已进行了初步的探索。2000年底,中央音乐学院在表演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中,划分"教学研究型"和"表演型"两种不同的培养模式。"表演型"的学生,教学计划即按专业学位的思路和模式进行,注重提高其专业修养及表演技能。专业课程的设置在强化技能训练和艺术实践之外,设置了表演美学、专业艺术史论、音乐作品分析等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毕业时要求学生举行两场个人音乐会,并于第二场音乐会后,就与音乐会相关的专业问题进行答辩。这种培养模式的试点进展十分顺利,受到了学生的欢迎,教学效果非常好。

  3、有良好的生源保证。目前,全国众多的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等艺术创作团体以及影视机构中的优秀青年艺术工作者,各类院校艺术创作专业的青年教师,以及大量的艺术专业毕业生,都渴望得到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因此,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拥有非常好的生源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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