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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测绘学会关于推荐2012年度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通知


  (二)请认真填写“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申报表”(见附件二),自选类别并自荐奖级;

  (三)提供政府审图机构批准的地图出版批准号、审图号和地图技术检定书复印件;

  (四)如地图内容涉及保密问题,应有政府保密机关的审查批准复印件;

  (五)参评地图样本(电子地图光盘)一式二份。

  六、公布评选结果与表彰

  对评为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地图作品,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并在今年11月份召开的中国测绘学会年会上授奖。裴秀奖以奖牌、证书形式发给。地图编制与出版单位不为同一单位的,则分别授奖。裴秀奖获奖作品将优先考虑参加国际制图大会地图展。裴秀奖获奖作品在市场营销中可标注奖级。

  七、经费

  对申报参加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的单位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主要用于评审会议、证书奖牌制作、宣传、邮电等费用开支。

  每件地图作品报名费800元。每件地图作品评审会议费:自荐金奖4000元,自荐银奖或者铜奖3000元。

  如所申报地图作品未通过形式审查,不能入围评审,则退回评审会议费,不退报名费。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国家测绘局网站(www.sbsm.gov.cn)和中国测绘学会网站(www.csgpc.org)下载。申报截止日为5月31日。

  联系方式:

  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88586472、88518208;QQ群:223899457

  传真:010-88585404 E-mail:csgpc@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中国测绘学会

  帐 号:7111010182600309117

  附件:1、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评选办法

  2、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申报表

中国测绘学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地图创作,提高地图质量,繁荣地图市场,根据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的规定,专设优秀地图作品裴秀奖(以下简称“裴秀奖”),并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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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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