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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国家邮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12件通过网络在线申请,4件通过书面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邮政业务、快递业务及“三公”经费公开等方面。上述申请已全部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办理完结。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3件;“不同意公开”的13件,均是“非本部门掌握的信息”或“非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国家邮政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国家邮政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国家邮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仍需进一步加强,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加快推进。针对上述问题,国家邮政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意见》,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服务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内容,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二是加快建设省(区、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支撑系统。力争2012年5月前在31个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全面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同时拓展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和答复“一条龙”服务,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落实“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按照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的同时,对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经费支出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继续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在制定行业政策、出台法律法规时,除通过召开咨询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外,还将在网上发布相应的解读信息,详细阐述相关背景、关键内容等,继续加大网上公开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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