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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技术支持。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实际,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等工作提供依据。加快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编制、修订和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能力水平。加快适用于高技能人才的现代培训技术和特色教材的开发。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制度。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信息。建立完善分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
  附件:
  1.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
  2.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3.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1
  技师培训项目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关于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部署,为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实施技师培训项目,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定位与目标
  适应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重点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2011年到2020年,全国新增350万名技师和 100万名高级技师,其中,国家重点支持50万名(每年5万名)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级技师培训。
  二、主要内容
  (一)技师研修培训。鼓励和引导具有高级工以上水平的企业在职职工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其他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参加研修培训,或通过在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课题研修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并通过参加考评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高级技师研修培训。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级技师集中研修培训。对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通过开展典型任务培训、新知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培训以及组织课题研修攻关等方式,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和革新、创新、创造能力。鼓励其通过参加考评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政策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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