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选拔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其中,到2020年底,国家重点支持1000个左右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基本形成覆盖重点行业、特色行业的技能传承与推广网络。
二、项目的实施
根据《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要求,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完成中期考核评估。到2020年底,完成总体目标任务。
(一)关于技师培训项目。2011年,将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行业。到2015年底,任务完成过半。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培养任务。
(二)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2011年,在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启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到 2015年底,完成国家重点支持的4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各地区、各行业同步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重点支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 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任务和终期评估。
(三)关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2011年,选择部分地区、行业启动技能大师工作室相关工作。到2015年底,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完成500个,项目任务过半,并进行中期评估。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10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任务,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终期评估。各地区、各行业同步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重点支持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
以上三个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共同制定。
三、项目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落实《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发挥各部门优势,发挥各级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作用,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等部门成立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协调指导小组,负责计划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带动行业、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加大投入,为计划的实施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各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