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物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 也是一门专业。 物资经济管理干部要具备必要的物资经济基础知识。干部力求稳定,必须调动时,应认真办理好交接手续。各单位要不断充实物资专业人员,并逐步向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八) 事业单位的物资财物管理应按勤俭节约的原则, 少花钱多办事。 由财物主管部门负责与物资部门结合按财政部规定的财物管理制度办理。
二、 计 划 管 理
(九) 要认真加强计划管理。 物资申请、订购、分配供应, 都要通过本单位物资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归口,统一办理。计划批准后,要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轻易修改和变更。
(十) 物资计划工作的基本内容和程序:
1. 物资需要计划:由使用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分类编制统配、部管、地方和进口物资的年度需要计划,经负责人批准,上报物资管理部门统一汇总。
2. 物资申请计划:单位领导,召集有关业务部门对年度需要计划,进行综合平衡,落实经费,经批准,再按有关规定要求,分别报出各类物资年度申请计划。
3. 物资定购计划: 根据上级物资部门每年核实下达的统配、 部管物资分配数办理订货。分配数不能满足计划时,除积极组织资源外,应及时报请领导和使用部门修改或变更订购计划。
4. 物资分配供应计划:根据已批准的采购计划和订货合同,会同各使用部门做出分配方案,提交单位领导研究讨论,经批准后,具体执行。
(十一) 物资计划, 必须贯彻先利库后申请订货,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申请的物资应先立足于国内解决,如国内同类产品技术达不到要求时,可提出向国外订货。申请国外订货应将性能、质量、型号、规格、附件、生产厂名、价格等有关的资料按规定填报齐全。
三、 采 购 管 理
(十二) 根据批准的年度采购计划, 参照市场货源情况, 物资部门统一组织采购工作,零星的、专用的物资,经物资部门同意后,也可由使用单位分别购置,或请使用单位派员协助采购。
(十三) 采购员在采购前, 必须深入需用单位详细了解规格、性能、 技术条件、详细用途、 质量要求等, 并尽可能地向需用单位提供市场情况,力求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规格、型号开列不明的仪器、设备,采购人员有权拒购。采购到的仪器、设备,如不合应用,应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