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联执行拘传后存卷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拘传票样式供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拘传当事人时使用。
二、本拘传票应由被拘传人签名,拒绝签名的,应在“执行拘传情况”栏中注明。
三、执行中止与终结文书样式
20.中止执行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 ) ×× 执×字第×× -×× 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执行……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中,…… (写明应当中止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项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102条第(× )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字号、名称等内容,如法律文书主文有特定项目的,应写明第×项)的执行。
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第(×)项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102条第(×)项的规定制定,前一种供人民法院中止执行其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等用;后一种供中止执行法律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用。
二、对于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在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即可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不需再作撤销中止执行的裁定。
21.终结执行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 ×× 执×字第×× -×× 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执行……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中,…… (写明应当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三十三条(六)项[如果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同时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10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字号、名称等内容,如法律文书主文有特定项目的,应写明第×项)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三十三条,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l05条的规定制定。
二、申请执行人单方面放弃尚未执行到位的债权的,执行法院应制作终结执行裁定,适用法律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如果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同时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105条的规定。
三、案件终结执行后必须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
22.中止执行后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通知书样式
××××人民法院
恢复执行通知书
(×××× ) ×× 执×字第×× -×× 号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本院于××××年××月××日以(×××× ) ×× 执×字第×× -×× 号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现因……(简述法院查证或当事人提出恢复执行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三十二条第二款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104条[如果是当事人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要求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应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66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恢复……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