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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西南等6省(区、市)联网销售电脑体育彩票排列13选5加4选1和13选5游戏规则的通知

  第五条 六省(区、市)体育彩票机构应在本辖区建设银行开设资金归集户,用于归集本省区彩票资金收入。
  第六条 体育彩票销售后,六省(区、市)体育彩票机构按规定比例进行资金分配。公益金由各省市体育彩票机构集中,及时、足额上缴本地区省级财政专户。发行费由各省市体育彩票机构派发本省佣金,上缴本级财政部门,上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七条 在联网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六省(区、市)体育彩票机构分摊。初始销售时,六省(区、市)体育彩票机构需向结算中心交纳33万准备金,用于开奖等及其他相关费用,并由结算中心统一支出和核算,结算中心每月向六省(区、市)提供费用结算分摊表和原始凭证复印件。当准备余额接近零时,六省(区、市)彩票机构应分别交纳10万元,用于补充准备金。
  第八条 彩票机构交纳的准备金应记入暂付款中,费用发生后,彩票机构凭结算中心提供的分摊表和原始凭证复印件记入费用支出科目。
  第九条 六省(区、市)彩票机构分别按奖期计提返奖奖金和调节基金,并按本地区中奖情况支付奖金。在一个结算期内,兑奖有剩余的地区,需在接到结算对帐表次日内将调节基金和剩余奖金汇入结算中心帐户;兑奖超支的地区,若调节基金和奖金超支之差为正,需在接到结算对帐表次日内将剩余调节基金汇入结算中心帐户,若调节基金和奖金超支之差为负,由结算中心在发出结算对帐表三日内将奖金汇入该地区彩票机构帐户。
  第十条 弃奖奖金每月单独结算一次,六省(区、市)体育彩票机构在接到弃奖统计表次日将弃奖奖金汇入结算中心帐户。
  第十一条 如果六省(区、市)体育彩票机构有一家或多家退出联网系统,退出当月的资金结算仍按上述办法进行。退出时,与结算中心结清返奖奖金和弃奖奖金,以前所交奖金不再退还,由剩余省市共享奖池。如果云南省体育彩票中心退出,则另行选择结算中心,移交奖池,云南省体育彩票中心做为分中心按上述办法与新的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结算。
  第十二条 销售款汇缴与调整派发及兑奖票的保存等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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