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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工委关于举办“祖国发展我成长——畅想新生活”全国儿童画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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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畅想新生活--我心目中的未来城市和生活”
全国儿童画征集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平台,以儿童画的形式展示少年儿童想象中的未来城市,通过描绘“我心目中的未来城市和生活”,反映当代少年儿童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和畅想,进一步激发他们对党、对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

  二、活动时间

  2009年4月-8月。

  三、活动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龄在6至14岁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活动。

  四、主办单位

  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馆筹备领导小组

  五、承办单位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

  上海世博局

  上海市少工委

  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分会

  六、组织机构

  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和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馆筹备领导小组共同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校外教育处和上海市少工委。联系方式分别是: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校外教育处联系人:上官建红,电话:010-85212654,传真:010-85212090;上海市少工委委托联系人:《少先队活动》杂志社赵嵘,电话:021-62497139,传真:021-62481485。

  七、具体要求

  1.作品必须由少年儿童独立创作,以“我心目中的未来城市和生活”为创作内容,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大胆展现少年儿童的丰富想象力,要求率真自然,主题突出,富有儿童情趣,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但要避免单一的科技畅想。

  2.作品规格最小为30cm×42cm,最大不超过44cm×68cm(特殊情况如集体创作,可采用超常规尺寸)。不需托裱。

  3.为保证活动公平、公正,所有参加作品正面不得标注作者信息。

  4.每名参加少年儿童都要认真填写作品卡(见附件),字迹要求清晰工整,并将作品卡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与作品一同邮寄。活动同时接受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集体报名以学校、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填写集体报名表(见附件)。报送作品时需附作者户口簿复印件。参加作品请一律采用挂号邮寄,邮寄途中损坏或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责任。来稿请寄:上海市延安西路64号《少先队活动》杂志社,邮政编码:200040。

  5.所有作品概不退还,组委会拥有作品修改、出版、展览和进行其他非商业性操作的权利。

  6.截稿日期:2009年8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7.本次活动不向参加者收取费用。

  八、评选表彰

  1.组委会将邀请著名儿童绘画教育专家、少儿心理专家、展览美术工作者、城市理论专家等人士组成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

  2.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组委会授予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儿童画作品展示入选证书》。

  3.入选作品将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儿童画展区展出。组委会拟于2010年世博会期间,邀请部分作者参加世博会有关活动,组委会负责受邀代表参加世博会活动期间的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

  4.组委会将汇编《“畅想新生活--我心目中的未来城市和生活”儿童画作品集》,所有入选作者将免费获赠此集一本。作品集将作为建队60周年纪念活动重要成果呈报中央有关单位。

  “畅想新生活--我心目中的未来城市和生活”全国儿童画征集作品卡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单位名称

 

辅导教师

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含手机)

 

E-mail

(如没有,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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