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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知识产权制度文化环境显著优化。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的衔接,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保护体制机制。以保护促创新和运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权威性和公信力,有效遏制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规制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升。
  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水平大幅提高。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重点技术领域,掌握一批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企业商标注册量继续增长,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版权相关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8%左右,植物新品种授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大幅增长,地理标志数量稳步提高。尽快形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研发机构和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审查及登记能力达到国际水平。制定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探索和创新发展模式,扶持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积极发展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门类齐全,主营业务收入力争实现增加两倍,知识产权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的需求。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稳步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稳步增长,形成比较明显的知识产权审查及登记人才竞争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和素质有较大幅度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增加1万人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加快修改《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代理条例》,及时修改《著作权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国防专利条例》,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职务技术成果条例》。进一步健全互联网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研究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的法律制度。及时出台网络著作权案件审理、专利授权确权案件审理标准等司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性规范性文件。
  (二)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加强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竞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利用财税、金融、科技、贸易等政策杠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制定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引导创新主体抢占相关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制高点。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政策体系建设,健全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及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完善知识产权区域促进政策,加强分类指导,服务区域经济创新发展。研究制订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配套规则和救济措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制度。
  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工作,完善推广分析预警工作标准与操作指南,引导分析预警服务市场化。选择若干需求较为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和审议试点工作,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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