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厅、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版权局、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有效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林业局联合编制了《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予以印发。请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要求,为指导全社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竞争,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2008年国务院印发《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战略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著作权法、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改,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相继颁布,网络著作权案件审理、驰名商标司法保护、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等司法解释先后出台,知识产权制度日趋完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注册的年申请量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年申请量位居世界第二,版权相关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超过6%。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初步确立,12家企业专利申请进入
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世界五百强,17个品牌入选世界品牌五百强。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不断加强,由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逐步扩大,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初步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建立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和合作会商工作机制,知识产权统筹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与许多国家、国际组织和外商投资企业广泛开展对话、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逐渐增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举办“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中国商标节”、“绿书签行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