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拟于8月上旬形成调研报告初稿,具体包括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及立法建议等,从而认真回答社区矫正试点经验是什么,如何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制度两大问题。
4.司法部与美国马里兰大学拟于2005年7月27日至29日在辽宁省大连市联合举办“社区矫正研讨会”,借鉴吸收国际研讨会成果,对调研报告初稿加以补充完善。
第二阶段:就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证。(8月中旬-10月底)
认真研究调研中所反映出来试点工作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分别组织各参与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论证,并广泛征求试点省市的意见和建议。争取10月底完成给中央的调研报告稿。
1.拟于8月中旬以后召开实际工作部门参加的论证会,共同研究讨论调研报告初稿,就其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对初稿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形成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稿。
2.拟于9月就征求意见稿向试点省市征求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9月底完成对征求意见稿的再修改完善。
3.拟于10月中旬召开司法部社区矫正特邀专家小组论证会,针对调研报告中提出修改相关刑事法律的建议,如建议增设社区服务刑(监外劳役刑),进行充分的理论论证。邀请专家学者从理论层面对试点工作中涉及的执行主体、职责定位、社区矫正的适用种类和执行措施方法等法律问题进行认真论证,同时积极参与相关刑事法律的修改,解决上述法律问题,确立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地位。
第三阶段:将调研报告定稿呈送中央有关领导和部门。(11月上旬)
拟于11月初召开专门会议就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9个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定稿并报送中央。
附件:关于司法部等中央九部委联合调研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调研提纲
附件:
关于司法部等中央九部委联合调研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调研提纲
1.研究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主要包括:试点工作实践情况;队伍建设情况;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情况;社区矫正手段、矫正效果、宣传工作情况;基本经验、主要困难和问题;
2.研究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建章立制、立法思考、立法建议,特别是针对目前存在的法律障碍,从中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修改
刑事诉讼法和
刑法相关内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