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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司法行政系统仍然积留了一批信访问题,这些问题一般经历时间较长,涉及面广,原因复杂,解决难度大,是系统内引发重复访、到省进京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因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信访工作部门要完善和规范劝返工作机制,巩固、扩大第一阶段的成果,坚持做到“人要回去”。对第一阶段清理出来的案件,已经处理的要认真组织核查,切实做好上访人员的息诉罢访工作;尚未处理的要抓紧处理,并及时上报结果。对于已经清理出来的不是司法行政系统一个部门能处理的信访案件,要尽快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办法;对不属于司法行政系统负责的信访案件,要尽快交有关部门办理,力争这些案件在今年5月底之前基本得到妥善处理,实现“事要解决”的工作目标。
  三、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上访的发生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及时发现问题、了解情况,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从而避免和减少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有效措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单位,要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本系统、本单位再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摸清存在的矛盾纠纷的底数,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认真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依法律按政策办事,综合采取经济、行政、法律和思想教育等各种手段,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有效化解。要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掌握本系统、本单位的上访信息,并区别情况及时果断处理,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四、妥善处理初信初访,有效防止产生新的重复访案件
  及时有效地处理初信初访问题,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始发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甚至酿成重复访及群体性事件,至关重要。去年以来,司法行政系统初信初访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对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对于新出现的信访案件,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有效地予以化解,坚决避免来信变成来访,初访变成重复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守土有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发生初信初访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掌握有关情况,迅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于当事人的要求合法合理而本单位又可以解决的,要及时加以解决;对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解决,或者上访没有道理的,要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当事人的继续上访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以便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上访问题扩大、升级。
  五、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努力提高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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