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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向部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颁发执业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向部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颁发执业证的通知
(司发通[2004]173号 2004年12月15日)


部批各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部关于在全国颁发和启用(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通知》(司发通[2003]97号)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司办函[2003]247号)的规定,对我部审批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经其机构所在地省(市)司法厅(局)进行的专项培训与考试(考核)合格,并报经我部审查核准,决定向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等13个部批司法鉴定机构的338名司法鉴定人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名单如下:
  一、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60名)

杜志淳

沈敏

吴何坚

卓先义

刘伟

向平

卜俊

马栋

沈保华

李莉

赵珍敏

程大霖

方建新

柳燕

阙庭志

林源

严品华

朱广友

陈忆九

秦志强

张建华

吴惠瑛

刘宁国

夏文涛

程亦斌

刘瑞珏

益福明

陆晓

沈 彦

范利华

董大安

吴家声

汤 涛

钱玉林

蔡伟雄

管 唯

黄富银

张钦廷

高保林

秦士勇

龚毓昌

孙亚娟

施少培

奚建华

卞新伟

孙维龙

钱煌贵

凌敬昆

徐 彻

杨 旭

姚中栋

陈建国

张仁良

李丽莉

李孝鹏

杨小萍

李成涛

黄中荣

曹金生

郑瞻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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