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开展质量奖评审工作七年
2005年,《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GB/T19580-2004 )正式实施,它标志着我国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据更具权威性的国家标准,开展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评选工作。近七年,共评出28家质量奖获奖企业、确认企业和鼓励奖企业。其中:先后有山东天鹅棉机、新疆莎车棉业、邯郸金狮棉机、安徽司尔特、江西仙客来、天津蜂产品、天立独流老醋、安徽双赢再生、兵团农三师棉麻公司9家企业获质量奖。山东天鹅棉机在已荣获2006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的基础上,五年后再次申报,成为首家两次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企业。江苏苏农农资、浙江供销超市、北京红螺食品、青岛利客来、湖北银丰、新疆兵团棉麻公司等15家企业获质量奖鼓励奖。
近七年,共评出91家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和特别奖企业。其中:山东天鹅棉机、北京东方宫霄、天津独流老醋、江苏苏农农资、安徽双赢再生、杭州土产集团、湖南茶业、广东茂名百货、新疆满疆红等16家获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山东天鹅棉机、青岛利客来、北京红螺食品、天津独流老醋、山西盐业、大连农家乐、江苏苏农农资、杭州合众集团、杭州土特产公司、浙江供销超市、安徽双赢再生、江西沃尔得、河南豫农集团、湖南茶业、湖北银丰、广州宝生园、广东茂名百货、海南农资、重庆棉花公司、宁夏日杂鞭炮、新疆满疆红、新疆兵团棉麻公司等78家荣获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开展质量奖、卓越绩效评选工作为带动,有效地推进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在供销合作社及企事业单位的实施。
几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卓越绩效评选工作直接采用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申报企业数量增加,特别是工业、服务业争创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积极性提高。近七年来,申报企业中有近三分之一是二至三次申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说明企业越来越重视创奖过程的价值,认识到创奖是学习卓越绩效模式,实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的过程,其目的是获得市场成功。截止到2011年,已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新疆、新疆兵团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兵团供销合作社组织开展了质量奖或卓越绩效评选工作,促进了广大企业学习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
为了在更大的范围推动更多的企业学习和实践卓越绩效模式,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于2005年首次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了表彰“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活动。在企业申报,各地供销合作社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确认,对2005年至2011年91家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予以表彰,2007年至2011年对16家已连续3年获得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授予特别奖。北京红螺食品、山东天鹅棉机、江苏苏农农资、天津独流老醋、安徽双赢再生先后被中国质量协会授予“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2008年山东天鹅棉机在连续三年荣获“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时,被中国质量协会授予“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
这些获得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质量奖企业、确认企业、鼓励奖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特别奖企业的获奖过程说明,质量奖的设立,就是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激励和引导机制,通过采用与国际接轨的评审标准和评价体系,激励和引导我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企业学习、实践卓越绩效模式,促进企业持续改进,树立起追求卓越的典范,让更多的优秀企业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国企业整体竞争能力的提升,山东天鹅棉机等单位就是其中的典范。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组织编印了《2011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最佳实践汇编》,在此次会上进行交流,会后还要向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赠送,让大家共同分享获奖企业的成功经验,以便在学习和追求卓越的过程中提高和发展。
实践证明,质量奖已成为我国公认的在质量方面的最高奖项。这项活动对促进企业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方法,提升竞争力,承担社会责任、树立典范榜样、赢得公众和用户信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后,我们还要坚持不懈的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让它真正成为推动更多供销合作社优秀企业追求卓越绩效,激励、引导和促进供销合作社及其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国内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