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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认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作为电子认证服务业的主体,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得到长足发展。截至2010年底,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共30家,分布在全国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总资产规模达到20.1亿元,销售收入达到13.2亿元,有效数字证书总量达到1530万张,其中机构证书、个人证书、设备证书分别约为730万张、790万张、1万张。

  (三)电子认证应用范围日益广泛

  电子认证在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应用不断扩大。电子认证在网上报税、报关、工商年检、社保缴纳、公积金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在网上招投标、在线支付、在线合同等电子商务领域应用迅速增长,并逐步向知识产权保护、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等领域扩展。

  跨地区的电子认证应用稳步推进。2009年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应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基于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环境下的跨境电子报关支撑平台”试点项目的实施效果逐步显现。2010年,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联合建设了“长三角数字证书应用互联互通平台”,在电子认证应用层面推进认证资源共建共享取得突破。

  (四)电子认证技术稳步发展

  电子认证基础技术日趋成熟。基于国产椭圆曲线公钥密码算法的数字证书认证系统研发成功,国产数字证书认证系统技术水平大大提高,数字证书介质不断丰富和完善。

  电子认证应用技术快速发展。电子签章系统、电子签名服务器、身份认证网关和时间戳服务系统等一系列电子签名与应用类产品进入市场,为电子认证应用提供了基本保障。可信电子凭证、可信电子记录和可信电子合同等应用技术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电子认证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形成

  证书管理、时间戳、密码协议、系统检测等技术类标准基本完善。已制定数字证书格式、在线证书状态协议、公钥基础设施组件最小互操作规范、证书策略与认证业务声明框架等22项技术类标准。

  公钥基础设施系统互操作性评估准则等相关的应用支撑类标准开始研究。《电子认证系统证书分级规范》、《电子签名验证通用指南》等6项电子认证应用支撑类标准起草工作基本完成,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岗位设置、业务规则等管理规范框架基本形成。已制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服务规范》(试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位技能规范》(试行)等7项电子认证服务管理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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