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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一九八八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财政赤字的弥补,逐步改为通过向社会包括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国债解决。对各种债券的发行,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加强控制和管理。
  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对不同专业银行、不同种类以及不同期限的存款,逐步实行不同的上缴比例。
  减少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的信用放款,增加中央银行再贴现、抵押贷款和通过票据、债券融通资金的比重。
  加强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集体金融组织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资产与负债的管理,并促使其建立呆帐准备金,保证金融机构的清偿能力。
  加强银行对企业的监督。银行对开户企业的信用,要定期进行评价,对不同信用的企业逐步实行不同的贷款利率。对产品不符合社会需要和经营不好,经提出仍无改进的企业,银行可拒绝贷款。
  加强对外债、外汇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责任,严禁非国家批准的单位随意向外借款,并相应加强还债的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出口收汇的核销制度。
  21.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财政税收制度。主要是:把一九八七年中央向地方借的钱,通过调减地方支出基数,划归中央财政。研究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办法,试编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预算。结合投资体制改革,试编复式预算。加强审计监督。同时,认真搞好税收征管工作,把一些分散的小税种,划为地方的固定收入,基数抵顶支出,增长部分全部留给地方。整顿现行减免税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税法,控制减免税的范围,对偷税漏税的给以重罚,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22.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步伐。今后三、五年内,在全国范围分期分批全面推开住房制度改革。主要任务是:改革公房低租金,提租发券,促进职工个人买房,并且从政策、立法、社会舆论等方面采取措施,合理引导居民消费,克服住房分配中的不正之风,为实现住房商品化奠定基础。
  一九八八年,从工作基础、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考虑,计划选八十个城市(包括京、津、沪和各省会城市)率先起步,为一九八九年大面积推开积累经验。大城市可以采取分批分片改革的办法,逐步向全市推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选一、二个县镇进行改革,为明后年大量县镇投入改革探索路子。所有今年不起步的城市和县镇,可先进行新房新租和旧房超标准加租,以及集资建房等单项改革,同时认真作好调查、测算,着手拟定方案,为明后年改革做好准备。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基金和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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