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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促进联合扩大名牌自行车生产实施方案的报告的通知

  经过整顿重新确认的厂点,必须持轻工业部审定同意的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能予以重新登记、注册。
  2.组织全行业的产品质量鉴定。按照国家颁布的技术标准,在企业整顿的同时,由轻工业部组织对全国各种牌号的自行车进行一次全面质量鉴定。鉴定结果,要在报纸上公布。质量鉴定今后要制度化,每年搞一次。今年下半年准备由轻工、商业部门联合组织自行车展销,请用户对产品进行评议,以推动企业争创名牌,保护竞争。
  3.严格执行税法。坚决堵塞擅自减、免税和随意进行财政补贴的漏洞。从一九八四年八月一日起,自行车减免税权限收归财政部,不论企业有无亏损,非经财政部批准,任何部门和地区无权擅自减税、免税或给予财政补贴,凡不按此执行的,对其擅自减免的税收或变相给予的补贴,应如数收归中央财政,并追究法律责任。
  4.进一步调整、整顿价格,认真落实优质优价政策。改进自行车按质论价的办法,在三大名牌车价格基本不动的前提下,对其它牌号的自行车价格要分期分批进行整顿,同一规格型号的其它牌号车和名牌车的差价,可以下浮百分之五至十五,地区之间的差价由当地物价部门制定。整顿的原则,由国家物价局会同轻工业部、商业部提出。
  5.整顿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在行业整顿期间,所有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暂停,资金冻结;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引进项目也应整顿。由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轻工业部重新审定。审定的原则是,对通过联合扩大名牌车生产的优先安排,对盲目上产量的一律不批。
  6.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在整顿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①的规定,从今年十二月份开始,由轻工业部分批发放自行车生产许可证。要把质量评比和生产许可证结合起来考核,三年进行一次,对质量不好、经济效益差的,应吊销生产许可证。具体实施办法由轻工业部制定。
  ① 见本书第539-540页。
  鉴于自行车是散装出厂,经商业等经营单位装配后再进入市场,为此商业部门对自行车装配点也要进行整顿,并对装车人员进行技术考核,达到技术要求者发给考核合格证,达不到要求者不准装车。
  三、促进企业跨地区的联合
  扩大优质名牌自行车批量生产,要走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的路子,不要靠在原名牌厂扩建的办法增加生产能力。要以名牌车为龙头,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条件成熟的可以搞经济实体;有的可以组织联营,产品质量达到名牌水平的可以搞“定牌”生产;有的可以采用合同和协议的办法,为名牌厂生产零部件;有的可以进行技术支援逐步过渡。初步设想,在坚持互惠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先以五个名牌车为龙头组织联合生产:(1)以上海“凤凰”、“永久”为龙头,把江苏、浙江等省的某些整车厂和零部件厂组织起来;(2)以天津“飞鸽”为龙头,把唐山和其他地区自行车厂联合起来;(3)以广东“五羊”为龙头,把江门自行车厂等联合起来;(4)以山东“金鹿”为龙头,把本省的某些整车厂和零部件厂组织起来;(5)军工部门也可以在西南地区搞一个联合生产的试点,吸收现有定点自行车厂参加。这五个联合企业,前两个力争尽快办成经济实体性的公司,后三个可以先采取松散联合的形式过渡,如果广东、山东两省有积极性,希望他们也能办成实体性公司。除上述五个联合企业外,其它企业韵联合,准备与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商量后,作第二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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