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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十五”规划

  坚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基础,搞好电力综合平衡、地区平衡,提高质量、降低价格、改善服务,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拓和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打破行政区域界限,优化地区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更大范围内的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坚持以结构调整为重点,注重电源结构和地区布局的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实现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充分利用西部地区丰富的能源资源,加大西部地区电力开发力度,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坚持以科技为先导,大力推进技术进步,促进电力发展,提高科技进步对电力工业发展的贡献率,重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二)电力发展与结构调整目标
  1.电源
  努力改善电力投资环境,保持相应的电力建设规模,保持电力供需的平衡。“十五”末期,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3.9亿千瓦,其中水电9500万千瓦,火电28600万千瓦,核电870万千瓦,风力、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120万千瓦。
  2.电网
  “十五”期间,全国联网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05年末,除新疆、西藏和海南外,各相邻电网基本实现互联,电网结构更加合理,具备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能力;全国22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线路达到23万公里,变电容量达到6.7亿千伏安;二次系统与一次系统协调发展,通信网络整体能力大幅度提高;城市电网供电可靠性平均达到99.9%,部分重点地区达到99.99%;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7%以下。
  3.技术装备
  继电保护、电网稳定控制、超高压输变电、水电筑坝等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大型超临界火电机组、空气冷却机组、洁净煤发电机组、大型抽水蓄能机组、大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核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和电力环保装置等设备的国产化步伐;直流输电、500千伏大容量变压器、电力环保技术等,具备独立的设计、建设和设备供应能力;建立和完善适应电力工业发展需要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体系、检测与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有关电力节能环保技术以及迫切需要的难点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掌握占据未来电力科技制高点的技术。
  4.环境保护
  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全国火力发电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基本维持在2000年的排放水平,并力争有所降低。二氧化硫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废水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
  5.农村电气化
  在农村电力“两改一同价”的基础上,力争通过十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农村电气化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为全面实现农村电气化打下坚实基础。全面完成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实现一县一公司。县及县以下人均年用电量及人均生活用电量有较大增长;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和富裕程度,建成一批电气化县、电气化乡(镇)和电气化村。到2005年,全国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进一步减少无电农户。
  四、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重点
  (一)加强电网建设,推进全国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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