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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并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以国家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为重点,每年开展一批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科技服务体系工程,实现以下目标:
  --在试点地区培育成长不少于100家的服务专业化、运行规范化、发展规模化的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带动不少于1000家科技服务机构向试点地区集聚;
  --在试点地区围绕基础条件、综合服务、工程化开发等科技服务,新建100个左右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试点地区科技服务发展方向的不同,推动建设10家左右科技服务特色人才培养基地,培养100支科技服务创新团队和100名科技服务领军人才,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支撑科技服务全过程的科技服务从业人员队伍;
  --推动不少于1000项的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和重点项目转化落地,带动全国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到“十二五”末突破8000亿元;
  --建成20家左右资源整合能力强、服务功能完善、示范效应显著的科技服务体系集聚区,实现集聚区的科技服务业产值占GDP比例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做好规划和试点。围绕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制订具有地区特色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选择基础条件好、示范效应强、特色明显的国家高新区为重点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二)大力发展科技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一批研发设计、技术创业、成果转化、产业促进服务类机构;建设一批面向社会提供科技信息、检验检测、中试孵化、技术交易、科技金融、国际化发展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国家级科技服务机构在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
  (三)提升科技服务机构能力。鼓励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投资机构、企业国际化发展机构等科技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做优,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提升国际化水平,强化品牌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实现与产业互动;推进各类平台整合科技服务资源,向企业开放,实现共享;围绕区域经济特征和主导产业的发展,搭建和完善相配套的科技服务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
  (四)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技术交易全程服务支撑平台,完善技术交易信息联网发布、动态监测机制;支持中国创新服务网络(创新驿站)面向高新区内企业,开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高端技术转移服务;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动科技成果在高新区转化落地;引导高新区围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支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和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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