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跨区作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法律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每年都针对跨区作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和需求,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并发布年度《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每年制定《全国农业机械化生产月历》和《
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组织“三夏”小麦跨区机收启动仪式等重大活动,并派出工作组赴主产区开展督导。同时,各地农机管理部门也把推动跨区作业作为重要内容,提早筹划,周密部署。各粮食主产省的政府成立了“小麦跨区机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小麦跨区机收工作,各市县均成立了相应机构,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注重部门联动。地方农机部门每年设立2800多个跨区机收接待服务站开展接待、信息、技术、安全等服务,公布 24小时值班电话,随时为农机手和农户提供信息咨询并解决问题。中央气象台和地方气象部门加强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将天气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到农机手。公安交管部门护送作业队转移,并确保道路畅通。交通部门开通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措施。发展改革部门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哄抬价格行为。石油石化企业加强资源储备和调配,保障农机用油,并积极送油到田。三是强化作业市场信息服务。农业部和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通过各种平台有效连接作业市场的供需主体,以减少跨区作业中的无序流动。农业部通过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系统,免费为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双方提供供需信息交流和配对平台。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通过发布公告、作业指南、致农机手的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农民和农机手有效地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四是重视新闻宣传。农业部编发《跨区机收工作动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新闻媒体通报。各地和主要媒体注重宣传跨区作业在帮困助贫、抗灾救灾夺丰收、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的典型事迹。每年“三夏”跨区作业高峰期间,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三夏”跨区机收近100篇次,为跨区作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实施效果
(1)参加跨区作业机具保有量快速增长。目前参加跨区作业的机具保有量达40万台左右,带动了全国联合收割机保有量迅速增长(见附件 2图1)。2010年全国各类联合收割机保有量为 99.2万台,是2005年的2.08倍,是1978年的 52.22倍(见附件2图2);2005年至2010年全国各类联合收割机保有量年均增长率为 16.12%,而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以前的2000年至2004年5年间年均增长率仅为12.35%,年均增速比前5年高3.77个百分点。
(2)跨区作业内容不断拓展。由于跨区作业的推动,小麦机收水平2009年达到86.07%,有力地保证了小麦的丰产丰收。近年来,小麦跨区机收面积增幅有所放缓,但水稻、玉米的跨区作业面积增加迅速(见附件2图3)。2009年全国跨区机收水稻面积达5985.52千公顷,是 2004年的1.96倍;2009年全国跨区机收玉米面积达989.63千公顷,是2004年的11.58倍。此外,跨区农机插秧、机耕也迅速发展。
(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抢农时”,保丰收。跨区作业的开展,减少了对人力的依赖,大大提高了农忙时期的农业生产进度,抢收抢种,为保障粮食丰收起到巨大作用。2010年“三夏”期间,高峰期日收获小麦2700万亩,麦收时间比上一年缩短4天,为夏粮丰收做出了突出贡献。二是减少粮食损失。联合收割机收获小麦、水稻可减损3%左右。2004-2010年7年间,累计有280万台收割机投入“三夏”麦收,较人工收获累计减少损失372亿斤。三是减少农民人工成本。在农业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机械作业的成本比人工作业成本平均每亩要低30-40元。 2009年,由于跨区作业的开展,全国农业生产节约人工成本在90-120亿元之间。四是增加农机户收入。2009年,全国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专业户人数约610万,当年农机户获得的跨区作业收入达1512亿元,人均获得收入2.48万元。五是保障农业劳动力有序转移。由于跨区作业的开展,为外出打工的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上个世纪末农民工在“三夏”时期大规模返乡参加抢收抢种的现象目前已不复存在。
(4)农机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一是,根据对农机户、合作社问卷(问卷1)的统计结果表明,在3884个调研对象中,有48.43%表示国家关于农机跨区作业有关规定和政策措施“有很大作用”,有48.53%表示“有一定的作用”,两者合计占96.96%;表示“基本没有作用”的仅占3.04%。二是,对于参加跨区作业对自己收入影响的问题,有4L 58%的调查对象表示“收入大幅度增加”,有47.12%表示“收入有小幅度增加”,两者合计占88.70%;认为“基本没影响”的仅占11.30%。
4.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有待扩大。近年来,由于跨区作业内容不断延伸,大中型拖拉机开展中短距离跨区机耕、机播、植保和其他作业的逐渐增多。被调研农机户认为,应当对直接从事跨区作业的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一视同仁,免收过路过桥费。
(2)农机户在跨区作业中存在加油难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作业区加油站较少,加油不够便利,一些加油站要求农机户必须将农机开到加油站才能加油,不允许带桶加油,农机长距离往返加油站和作业地块,耽误作业进度;在成品油调价关口,部分油站囤积惜售柴油,对0#柴油实行限量供应,农机即使排长队也难加到油;有些非中石化、中石油设立的社会加油站存在加价销售农用柴油行为。
(二)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
二十七条规定的购买农业机械补贴制度
1.制度目标
调动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优化我国农机装备结构,加大先进适用的农机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升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和质量。
2.实施情况
(1)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不断完善操作程序。一是,2005年2月,财政部、
农业部联合发布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各地也陆续制定了有关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办法。二是,农业部、财政部每年联合发布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农机购置补贴的适用范围、补贴机具及标准、补贴对象等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也在农业部、财政部每年发布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以下五项具体制度:一是补贴机具实行目录制。在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列入国家或者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二是资金集中支付制。补贴专项资金只拨到省级财政部门。农民在购机时,只交纳扣除补贴金额后的差价款即可提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逐台核实、汇总实际补贴金额,报省级财政部门统一与供货方结算,集中支付。三是受益农户公示制。县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初定受益者名单后,要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管理实行监督制。行使补贴职能的执行主体要接受社会、不同部门和系统内部的监督。同时,建立农机购置补贴档案。五是绩效实行考核制。对于不按规定操作,出现违规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并暂停或者调减资金规模。对于不认真履行承诺的企业,及时取消目录内产品的补贴资格。
(2)持续加大补贴力度,补贴范围不断扩展。一是财政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大幅增加。由 2004年的700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155亿元(见附件2图4),7年共计投入补贴资金 354.7亿元。二是实施范围不断扩大。由2004年16个省的66个粮食主产县,逐步扩大到目前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 (见附件2图5)。三是补贴机具种类不断增加。由2004年的“六机”扩大到2011年的12大类46小类的180个品目。四是补贴对象逐步扩大。由农民、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组织,扩大到农牧渔民、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组织以及部分专业合作社等。五是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在坚持总体补贴比例不超过 30%的基础上,对特殊地区和部分机具适当提高了补贴标准。
(3)完善监督措施,强化监管力度。一是,为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国务院提出了“三个严禁”的要求,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二是,农业部、财政部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并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三是,农业部每年派出督查小组到重点省份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各省(市、区)也各自派出督查小组进行督查。四是,财政部于2011年2月下发《关于
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7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的监管工作。
(4)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农业部和财政部每年年初在主要媒体发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回答社会关注的问题,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内容、程序、要求以及实施情况等。二是,各地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补贴政策,采取张贴公告到村、发放指南到户、发送手机短信到人等方式,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3.实施效果
农机购置补贴制度从2004年实施以来至 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354.7亿元,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约1187亿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108万台(套),直接受益农户达到925万户。农机购置补贴制度的实施对提高我国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优化装备结构、加快农机化发展进程、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扩大了内需,带动了农机工业振兴,促进了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提升了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促进了农业机械化装备结构的改善。2005年至2009年5年间,农机总动力年均增速达6.40%,高于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前五年(2000-2004年)的5.59%。其中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年均增速高达28.01%(见附件2图6),远高于前五年的 7.37%;插秧机保有量年均增速达31.32%,远高于前五年的9.05%;玉米联合收割机保有量年均增速高达70.20%,远高于前五年的 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