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云南省部分地区骗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情况的通报
(卫农卫发〔201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农合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一些不法分子开始使用各种手段骗取新农合基金。2010年,云南省部分地区查办了一批新农合基金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其中一些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危及到新农合基金安全,对新农合健康稳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和查处情况
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与个别医疗机构互相勾结,有组织地伪造医疗和财务凭证,合谋骗套取新农合基金并按比例分成。司法部门已对上述案情依法查处,其中,原广南县卫生局副局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指使他人有组织地造假,通过虚造病例、虚列支出、重复报销等手段,骗取、侵吞新农合基金及公款67万元,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广南县合管办下设办公室主任受他人指使,授意下属采取伪造凭证、虚列支出等方式骗取新农合基金及公款20.67 万元,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广南县仁爱医院院长组织伪造就医报销凭证,骗取新农合基金20.6万元,并犯行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目前,有关部门已经追回全部被骗取的新农合基金,取消了涉案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定点资格,处理了相关违规人员。
昆明市宜良县嘉华医院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2009年4月成为新农合定点医院,5月起即开始有组织地收购新农合医疗证并伪造住院病人病例,骗套取新农合基金。2010年7月,宜良县合管办发现其问题后,立即处以经济罚款,并取消了嘉华医院的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目前宜良县检察机关正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
昭通市镇雄县精神病院2010年1月至5月存在不合理医疗6019人次,不合理收费金额13.24万元。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现问题后,立即取消了该院新农合定点资格,追回违规资金,并处以75.78万元罚款。
发现上述问题后,云南省立即在全省开展了新农合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等工作,共查处新农合违法违规案件47件。在对触犯刑律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上,云南省卫生厅对文山州等地区发生的违规行为给予全省通报批评,下发了加强新农合监督管理的文件,从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履行经办职责,严格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完善监督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文山州、昆明市和昭通市对新农合基金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了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实现了乡镇新农合经办管理和卫生院管理的分离,完善了报销审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努力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