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日,调查机关收到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相纸反倾销案申请人对柯达相关公司<关于国内产业损害答卷的评论>的评论意见》。
2011年6月29日,调查机关收到柯达有限公司、伊士曼柯达有限公司和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相纸反倾销案损害调查实质损害和因果关系的评论》。
2011年7月4日,调查机关收到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相纸反倾销案关于补充提供相关非保密概要的说明》。
7. 初裁前实地核查
根据《
反倾销条例》第
二十条和《
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2011年3月17日,调查机关发出了《关于相纸产品反倾销案初裁前实地核查的通知》(商调查函[2011]70号)。2011年4月18日至21日,调查机关对申请企业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初裁前实地核查。实地核查期间,调查机关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及调查问卷答卷中提供的信息和企业财务数据等进行了核查,并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实地核查结束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相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实地核查后补充材料》。
8. 信息公开
根据《
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
八条、第
十四条的规定,本案所有初裁前公开材料均已及时送交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各利害关系方可以查找、阅览、摘抄、复印公开信息。
调查机关对申请书及所附证据材料、收回的调查问卷答卷和实地核查结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全面评估,对本案利害关系方提交的意见依法予以了充分考虑。
二、被调查产品范围
(一)立案公告中被调查产品的描述。
被调查产品名称:未曝光的摄影感光纸及纸板(简称相纸)。英文名称:Photographic Paper and Paper Board。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由纸基及涂布在其上的多层化学感光乳剂构成的、未曝光的、可经光照射和使用化学药品显相后成像的彩色及黑白摄影感光纸及纸板,无论是大轴的还是分切后的,无论是基于纸浆纤维纸基还是涂塑纸基。
主要用途:相纸主要用于冲扩照片,在艺术、广告、宣传、证照管理、刑事侦查、航空航天和国防等领域也有着广泛的应用。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7031010、37032010和37039010。
(二)关于被调查产品范围调整的问题。
立案后,富士胶片制造(欧洲)有限公司主张原产于荷兰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出口数量占中国总进口量的比例低于3%,请求将荷兰排除在被调查国家之外。本案申请人提交评论认为,欧盟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本案被调查国,荷兰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应在被调查范围之内。调查期内,自欧盟进口的被调查产品数量占中国总进口量的比例高于3%,符合《
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应诉公司主张缺乏依据。经调查,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的评论意见符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初裁中,不接受该公司主张。
立案后,富士胶片制造(美国)有限公司请求排除富士珍珠纸和D-max高于2.0的相纸。富士胶片制造(欧洲)有限公司以中国国内产业并不生产某些相纸为理由,请求将该公司生产的富士珍珠纸、D-max等级为2.0及其以上的相纸、原纸厚度小于180微米的相纸以及含有某些外层添加剂的相纸排除在被调查产品范围之外。申请人提交评论认为,上述两公司产品排除申请不符合《产品范围调整暂行规则》的要求,公司申请排除的相关相纸产品在基本物理化学特征、用途、海关税则号和生产工艺与其他相纸产品无实质性差异,存在很强的替代性和竞争关系,属于同一类产品,申请人有能力生产这些产品。申请人请求调查机关依法驳回该两公司申请。经调查,调查机关认定,该两公司产品范围排除申请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和法律依据,未说明申请排除产品在物理化学特征、用途、生产工艺、替代性和竞争关系等方面与被调查产品存在实质性差异,因此,在初裁中,不接受该两公司调整被调查产品范围的主张。
三、国内同类产品和国内产业
(一)中国国内同类产品的认定。
根据《
反倾销条例》第
十二条和《
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
十条、
十一条关于同类产品认定的规定,调查机关对国内生产的相纸产品和被调查产品的物理特征和化学特性,外观、包装方式、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生产设备、用途、销售渠道、销售市场区域、客户群体、消费者评价、价格等因素进行了考察,初步调查证据显示:
1. 物理特征和化学特性。国内生产的相纸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在物理特征和化学特性上基本相同,两者均由纸基及涂布在其上的多层化学感光乳剂构成,可经光照射和使用化学药品显相后成像;在白度、黑位、锐度、饱和度、挺度、克重、抗划伤力、乳剂层熔点和粘牢度等主要技术指标方面基本相同。
2. 产品外观和包装方式。国内生产的相纸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外观和包装方式基本相同。外观根据是否分切,主要分为筒卷型和大轴两种,包装方式根据外观来确定,其中卷筒包装一般先用内层为黑色阻光塑料薄膜外层为牛皮纸的复合纸袋包裹,再装于纸箱中,贴上印有工厂名称、纸种、规格、品牌、合格证等信息的标签;大轴包装主要用有阻光效果的黑色塑料袋或复合纸袋包裹,外面以具有较强防冲撞性能的硬纸板卷覆,贴上信息标签,底部安装有托盘以便于装运。
3. 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和生产设备。国内生产的相纸产品与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和生产设备基本相同。其生产工艺流程为:制备感光乳剂-涂布-整理裁切-成品包装。原材料基本包括纸基、硝酸银、成色剂、照相明胶和氯化钠等。生产设备主要包括:乳剂合成设备、成色剂分散设备、彩纸涂布设备、分切整理和包装设备,其中,日本和欧美一般采用落帘式涂布设备,中国采用挤压坡流涂布设备。
4. 产品用途。国内生产的相纸产品与被调查产品的用途基本相同,主要用于冲扩照片,是一种日常的消费品,在艺术、广告、宣传、证照管理、刑事侦查、航空航天和国防等领域也有着广泛的应用。
5. 销售渠道和销售市场区域。国内生产的相纸产品与被调查产品的销售渠道基本相同,均通过分销、直接销售以及代理销售等方式进行,销售市场区域基本重合,遍及全国各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