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公约经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第三十二条 本公约遵循“动态修订、逐步完善”的原则,在试行期间及试行结束后,经本公约执行机构或者本公约三分之一以上签署单位提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单位同意,可以对本公约进行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公约由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互联网协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首批签约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 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3.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4. 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6. 第一视频通信传媒有限公司
  7. 优视科技有限公司
  8. 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9.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10. 深圳报业集团深圳新闻网
  11. 北京图盟科技有限公司
  12. 九鼎互联(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 网聚精英(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4. 北京网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界网)
  15. 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
  16. 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7. 北京中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8. 《中国产经新闻》报社
  19.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 北京华洋峻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1. 北京新东方远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 太原任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 北京前程众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4. 星光互动(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5. 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
  26. 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7. 四川艾普网络有限公司
  28. 北京西祠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9. 福州凯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0. 上海电信住宅宽频网络有限公司
  31. 北京亚商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