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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活动的通知

  成  员:葛道凯 教育部职成教司司长

  王继平 教育部职成教司巡视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

  刘延申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刘来泉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

  王扬南 教育部职成教司副司长

  余祖光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所长

  郝雅梅 教育部职成教司教学教材处副处长

  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地方教育行政、教研部门有关人员和职业学校教师。

  2. 秘书处

  秘 书 长:郝雅梅 教育部职成教司教学教材处副处长

  副秘书长:迟少卿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教材发展部主任

  四、报送要求

  1. 已出版的中等职业教育教材(2006年及以后出版),由教材出版单位组织初评后报送。

  2. 未出版的中等职业教育教材(2006年及以后编写的地方、行业和校本教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初评后报送。

  3. 报送的教材需具备完整的教学内容,部分章节或内容少于18学时的教材不参评。

  4. 同一教学内容、同一出版单位、不同主编的教材或同一主编、同一教学内容、不同版本的教材,不可重复报送。

  5. 各单位报送的同一专业教材不得超过5本。

  6. 鼓励报送实习、实训类教材和符合申报条件的引进教材。

  五、遴选办法与程序

  本次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采取报送单位初评、专家组和评审小组评审、教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及网上公示的办法进行。

  1. 专业评审小组按专业大类分组评审,教材遴选专家组汇总专业评审小组意见,将拟确定的改革创新示范教材报教材遴选委员会。

  2. 教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

  3. 拟确定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将在教育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遴选确定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纳入国家规划教材,优先推荐给各中等职业学校选用。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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