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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确定2012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确定2012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的复函
(文物政函〔2011〕1130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郑州市申办2012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主场城市的请示》(豫文物[2011]2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将郑州市列为2012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请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机制,成立以郑州市政府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2012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的计划、筹备和组织工作;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计划制订、任务分解、联络协调、监督执行等事宜,适时将目标、任务、资金、责任等落实到位。
  二、请着手加大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的宣传、推广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移动通讯、户外招贴等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形成浓郁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文化遗产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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