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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摄影大赛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2. 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广泛宣传、动员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本次大赛。

  (1)集体参赛要求:地方国有企业由省级国资委组织,经初选后集中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参赛国资委每家选送作品不少于30幅;中央企业直接向组委会报送大赛摄影作品,参赛企业每户不少于10幅。

  (2)个人参赛要求:每人参赛作品不多于5幅,个人需填写“参赛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向组委会投稿,经初选后送评委会评选。

  八、其他相关说明

  1.活动承办单位将为本次大赛聘请专门律师跟踪活动全过程,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以及任何其他侵权纠纷和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组委会将邀请资深摄影专家担任本次摄影大赛评委。

  3.主办单位负责参赛作品主题与内容的审定,具有展览与展示的最终决定权。

  4.活动不收取参赛费,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

  5.活动主办方及协办方对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编辑画册、宣传品、影视节目、展览、网站、出版物等),不再另支付稿酬。

  6.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参赛报名表

  2.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参展作品要求及活动奖项设置说明

摄影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1年6月10日

  附件1:
  纪念建党90周年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参赛报名表
  序 号:       (活动组委会填)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参赛人姓名

所在单位

性别与年龄

联系方式

作品类型

(选填单幅/组照)

作品数量

(最多5幅)

作品名称

(15字以内)

作品描述(包括作品主题、拍摄月份、作者对作品的感想等;便于打动评委和加深对作品的理解;请控制在100字以内)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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