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广泛宣传、动员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本次大赛。
(1)集体参赛要求:地方国有企业由省级国资委组织,经初选后集中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参赛国资委每家选送作品不少于30幅;中央企业直接向组委会报送大赛摄影作品,参赛企业每户不少于10幅。
(2)个人参赛要求:每人参赛作品不多于5幅,个人需填写“参赛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向组委会投稿,经初选后送评委会评选。
八、其他相关说明
1.活动承办单位将为本次大赛聘请专门律师跟踪活动全过程,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以及任何其他侵权纠纷和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组委会将邀请资深摄影专家担任本次摄影大赛评委。
3.主办单位负责参赛作品主题与内容的审定,具有展览与展示的最终决定权。
4.活动不收取参赛费,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
5.活动主办方及协办方对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编辑画册、宣传品、影视节目、展览、网站、出版物等),不再另支付稿酬。
6.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参赛报名表
2.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参展作品要求及活动奖项设置说明
摄影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1年6月10日
附件1:
纪念建党90周年国企新风貌摄影大赛参赛报名表
序 号: (活动组委会填)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参赛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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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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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与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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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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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型
(选填单幅/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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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数量
(最多5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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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15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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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描述(包括作品主题、拍摄月份、作者对作品的感想等;便于打动评委和加深对作品的理解;请控制在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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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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