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理工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持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高等院校或者外国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应当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理工科学历认证证明及其复印件;
4.工作证明原件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台湾居民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和报名人员出具的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
必要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应当根据福州考点的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考 试
(一)考试日期
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至6日举行。
(二)考试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经查验合格获准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于2011年11月4日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前往福州考点报到,领取准考证(主证、副证)并参加考试,逾期无效。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上午9∶00-11∶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下午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上午9∶00-13∶00。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使用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准备
应试人员可以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和信息,可以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sipo.gov.cn)。
三、录取及证书发放
阅卷工作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其政府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以通过输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本人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