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电话:财政部 010-68551583;68553554(传真)
  住房城乡建设部 010-58934220;58934746(传真)
  电子邮箱:gaofeng@mof.gov.cn;bzsghc@mail.cin.gov.cn
  附件:相关表格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资金安排和支出情况表

  填报省份(自治区、直辖市): 填报日期: 单位:万元
 年度预算安排报告期实际支出
合计中央补助省级补助市县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地方政府债券其他收入合计中央补助省级补助市县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地方政府债券其他支出
廉租住房保障                
  其中:新建廉租住房                
    购改租廉租住房                
    发放租赁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                
棚户区改造                
  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                
        工矿棚户区改造                
        林区棚户区改造                
        垦区棚户区改造                
        煤矿棚户区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                
游牧民定居工程                
总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