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事实(包括操作规程要求、实际检查维修情况及违规程度、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事实等);
6.违反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条件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事实(包括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条件、实际运行条件、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事实等)。
(二)必要证据(证明主要事实)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调查询问笔录,或者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三)可收集的补充证据(证明裁量事实、印证主要事实)
1.现场照片、录像;
2.污染处理设施的操作规程要求,环保设施的设计使用要求、产品资料、设计图纸等;
3.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
4.环境监察记录;
5.环境监测报告,或者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
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表);
7.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批复;
8.企业生产记录、排污记录、财务报表等材料;
9.附近居(村)民或者受害人的证言;
10.环保部门处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决定;
11.投诉、举报、信访材料。
八、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污染处理设施、场所
(一)主要事实
1.拆除、闲置、关闭污染处理设施、场所的事实;
2.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事实。
(二)必要证据(证明主要事实)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调查询问笔录,或者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三)可收集的补充证据(证明裁量事实、印证主要事实)
1.现场照片、录像;
2.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记录;
3.环境监察记录;
4.环境监测报告,或者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表);
6.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批复;
7.企业生产记录、排污记录、财务报表等材料;
8.附近居(村)民或者受害人的证言;
9.环保部门处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决定;
10.投诉、举报、信访材料。
九、违反环境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一)主要事实
1.违反法律规定的事实;
2.排放污染物的事实;
3.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事实;
4.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大小。
(二)必要证据(证明主要事实)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调查询问笔录,或者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3.环境监测报告,或者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
4.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渔业损失鉴定、农产品损失鉴定、合同、发票等损失统计材料。
(三)可收集的补充证据(证明裁量事实、印证主要事实)
1.现场照片、录像;
2.环境监察记录;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表);
4.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批复;
5.附近居(村)民或者受害人的证言;
6.环保部门处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决定;
7.投诉、举报、信访材料。
十、违反排污口设置规定
(一)主要事实
1.排污口的设置要求及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的事实;
2.私设暗管的事实。
(二)必要证据(证明主要事实)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调查询问笔录,或者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三)可收集的补充证据(证明裁量事实、印证主要事实)
1.现场照片、录像;
2.环境监察记录;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表);
4.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批复;
5.企业生产记录、排污记录、财务报表等材料;
6.环境监测报告,或者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
7.环保部门处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决定;
8.附近居(村)民或者受害人的证言;
9.投诉、举报、信访材料。
十一、在禁止建设区域内违法建设
(一)主要事实
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事实;
2.该建设项目位于禁止建设区域内(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等)的事实;
3.该建设项目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事实,或者排放污染物的事实,或者严重污染水体的事实,或者增加排污量的事实(适用《
水污染防治法》第
81条的);
4.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事实(适用《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68条的);
5.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的事实(适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2条的)。
(二)必要证据(证明主要事实)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调查询问笔录或者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三)可收集的补充证据(证明裁量事实、印证主要事实)
1.现场照片、录像;
2.项目所在的禁止建设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等)的材料;
3.环境监察记录;
4.GPS定位记录;
5.企业有关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设计、建设等材料;
6.企业生产记录、排污记录、财务报表等材料;
7.环境监测报告,或者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
8.环保部门处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决定;
9.附近居(村)民或者受害人的证言;
10.投诉、举报、信访材料;
11.土地、规划、经济综合等行政机关的项目审批材料。
附三: 常见证据制作示例
示例1:调查询问笔录(涉嫌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局)
调查询问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询问人姓名及执法证号: 、 记录人:
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姓名: 年龄: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与本案关系:
地址: 邮编: 电话:
其他参加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问:我们是×××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大队)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出示证件,并记录持证人员姓名和执法证件号),请过目确认。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和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果你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我们回避,并说明理由。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我不申请执法人员回避。)
问:请介绍一下你个人的基本情况。
答:(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单位及职务)
问:你与被调查单位(当事人)是什么关系?
答:(是劳动合同关系的写明职务,是亲属关系写明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
问:被调查单位(当事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资人、合伙人、户主)姓名?生产经营范围?
答:(写明全称,有营业执照的同营业执照)
问:被调查单位建设项目概况?
答:(写明性质、规模、产量、主要生产设备、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总量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信息)
问:被调查单位建设项目何时开工建设?何时建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何时经哪个环保部门批准?批复要求有哪些?
答:(时间写明××××年××月××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于××××年××月××日经×××环保局批准同意,批准文号××,具体批复要求是……)
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追问:)被调查单位何时开始(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何时向哪个环保部门(重新)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是否受理?何时受理?不受理是何原因?
(接下页)
以上笔录已阅无误。
被询问人签名: 年 月 日
询问人签名: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参加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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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页)
答:(区分已委托编制在编、未重新报批、已报未受理、已报待批、已报未批准、重大变动等不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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