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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中国科协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明确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点

  中央领导同志今年观察云南工作时指出:“我们考虑问题,条条思路要考虑使国家和人民尽快富裕起来,这是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普工作,也必须以此作为指导思想。

  科普工作应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真正与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群众治穷致富的要求结合起来,同时,要重视帮助一部分群众破除迷信和增进人民健康。

  三、要大力帮助县、区两级民族干部提高科学技术水平

  实践证明,组织民族地区县,区级干部结合实际学习一些科学技术知识,对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和领导水平,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能够起到十分显著的作用。为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凡有民族自治县的省或自治区的民委、科协。要积极争取与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利用各地的民族干部学校和科技干部进修院校,有计划地举办“民族干部科技培训班”,争取在五年内把县、区两级负责干部轮训一遍。

  四、要坚持自力更生的原则,大力培训本民族的技术骨干

  采取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大力加强群众性的技术培训活动,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各种技术骨干,是加速开发这些地区的重要措施。培训的重点应是回乡中学毕业生和具有相当初中文化水平或具有一定技术专长的中青年农牧民。培训方式要长短结合,以短期培训为主。在内容上以传授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实用技术和当地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技术为主,基础知识与操作技能相结合,并注意与当地新开发的生产领域相结合,师资主要依靠当地科技人员和群众中的技术能人,同时积极聘请外地的科技人员参加培训工作。各地民委和科协开展这一工作时,应主动争取工、青、妇等团体及科委、民政、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共同研究制定出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报请当地党政领导批准实施。争取用兰、五年的时间,对上述培训的重点对象轮训一遍,并使他们当中的优秀分子能够成为当地的技术骨干。

  为了给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事业准备后备队伍,要从小培养少数民族儿童爱科学、爱农村、爱牧区、爱劳动,各地在大力培养青壮年技术人才的同时,对在校青少年的校外科技活动,也要积极开展。

  五、积极开展科技扶贫与科技致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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