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
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调研总结各地法院审判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和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制定了《
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着力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绩效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各项审判管理工作,并对专门审判管理机构的定位和职责、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审判管理与人事管理、政务管理之间的协调,提出了统一、明确、具体的意见。该文件的制定对于统一各级人民法院的思想认识,推动人民法院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审判管理的积极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审判质量、效率、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案件质量评查是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管理手段。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采取措施,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科学评查标准,创新评查方法,注重评查实效,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整体提升。2010年,全国法院通过组织资深法官评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与评查、针对涉诉信访案件的专项评查等不同形式,对100余万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发现并解决了一些程序不规范、实体处理不妥当等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化解了一批涉诉信访案件,有力推动了案件质量提高。
--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为推动基层人民法院全面开展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发布了《
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基层法院从事审判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工作方式方法等提出了要求,为基层人民法院开展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
--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质效进行宏观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早在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从公正、效率和效果三个方面构建33个指标的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11省市法院进行为期三年的试点。一些法院参照《意见》中确定的评估方法和指标,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适用于本院或本辖区的评估或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评估活动查找自身审判工作中的“短板”,为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制度,探索建立既能体现人民法院审判规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又能准确反映法官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的评估体系,实现对各类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着手对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调整,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突出其价值导向作用。
--完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审判流程管理是对审判工作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的管理方式。审判流程管理是审判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目前,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使审判流程管理日趋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在强化审限管理方面,通过对案件审限延长、中止等扣除审限的管理,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通过对审限的预警、催办、督办和监督,建立了审限动态监督机制;在强化均衡结案方面,通过月度、季度结案率的考察和管理,促使干警合理分配办案时间,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实现全年均衡结案;在强化程序监督方面,严把分案环节,通过计算机自动分析干警办案数量、结案情况和办案专长等因素进行随机分案,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
--开展案件审限检查工作。审限监控是审判效率管理的关键。各级人民法院在强化流程管理的基础上,对审限进行重点监控。200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为促进审判效率管理,杜绝案件久拖不决问题,开展了全国法院审限检查工作。检查工作以各级人民法院自查为主,最高人民法院派出工作组,分赴全国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抽查工作开展情况。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在此项工作的基础上,摸清了超审限案件底数,清理了一批超审限案件,增强了审限管理意识,建立、健全了审限管理规章制度,对解决部分法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案件久拖不决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是把握审判工作全局,指导审判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运用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对一定时期审判工作总体状况和基本走势的分析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揭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的相关决策与建议,推动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作为审判管理重点专项工作,从制度建设、工作措施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少法院还制定了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的意见和规范,加大对各项指标、数据的分析以及对审判中存在问题研究的力度,起草并发布了一批富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运行态势分析报告,有效发现并解决了一些案件质量、效率、审限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水平。
--注重审判管理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把对法官的绩效考评纳入审判管理范畴,是人民法院“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结合。建立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对于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与增强审判效果,确保廉洁公正司法,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适合自身情况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充分运用审判管理中的各项数据,对法官的业绩进行考评,使得评价法官审判工作有了量化的标准和依据,实现了“管人”与“管案”的有机结合。审判管理与岗位目标考核紧密联系、与人事管理良性互动,促进了法官队伍管理的健康有序运行机制的初步形成。
二、切实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围绕公正廉洁司法和作风建设两个方面,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重要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创新干部人事制度和健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法院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一)队伍建设情况
--抓好党性教育,端正司法理念。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把法官队伍的党性教育摆在首位,围绕“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观,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解与认同,坚定理想信念。天津法院坚持把增强党性作为思想教育的第一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保持先进性、做群众贴心人”主题党日活动、“争当廉政勤政优秀党员干部”活动,把教育渗透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吉林法院将2010年作为“党建工作推进年”,努力构建法院系统与地方党委相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广东法院组织干警围绕如何理解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如何在人民法院工作中体现人民性等问题开展深入研讨;重庆法院积极开展“唱读讲传”和“三进三同三个一”活动;海南法院、浙江法院注重结合重大历史事件和纪念活动进行党史教育,激发干警的爱党爱国热情。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着重强调竞争性选拔干部、加强干部考核,注重整顿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进法院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最高人民法院机关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重点,探索多种形式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对正局级领导职位实行差额选任,对副局级和处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对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根据德才表现和审判工作的绩效实行差额选任,赢得了广大干部的支持与认同。上海法院全面推行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机制,重点推进高、中院部门副职以下领导岗位竞争上岗,还将一定数量的领导职位面向全市法院公开竞岗或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初步形成了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重庆高院面向全市范围选拔领导职务法官,做到“选拔范围扩大化、成长平台一体化、人才流动双向化、评价标准透明化”,拓宽了人才发现渠道,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推动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陕西法院、山东法院启动公开选拔初任法官工作,扩大法官选任范围,严格法官选任标准和程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基层法院法官短缺、法官断层的问题。
--创新教育培训机制,提升司法能力。2010年4月,王胜俊院长就法院培训工作提出了“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的工作方针,即“要坚持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为总体目标,努力实现由理论研究型培训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培训转变、由知识型培训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培训转变,大力倡导法官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按照这一培训指导方针,各级人民法院积极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深化培训改革,提高培训质量。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围绕提高庭审驾驭、诉讼调解、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四项技能”,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帮助广大干警提高把握法律精神、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继续重点抓好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主题轮训,指导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做好人民法庭庭长轮训,全国3622名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和8899名人民法庭庭长接受了“直通车”式的集中轮训,分别占应训人员的98.8%和96.1%。通过轮训,进一步提升了院长、庭长的履职能力。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举办了由各高级人民法院主管院长、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参加的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各地法院也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如贵州法院创造性地提出“依托党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依托高校加强学历教育”的“三个依托”培训工作总体思路,化解了自身教育培训工作的难题;广西法院利用法院专网视频系统,以远程视频的形式,举办“法官讲坛”,扩展了接受培训的人员范围;福建法院坚持把“三级联创”作为海西司法品牌来构建,注重创新学习载体,开辟海西法官讲坛,通过三级视频,每月举办一次专题报告,每两月举行一次青年法官论坛,在党员法官中开展“读书漂流”活动,营造“比学赶帮”的读书氛围;内蒙古法院、青海法院和新疆法院开展了双语培训教材和双语对照法学辞典的编撰工作,为加强双语审判工作奠定基础。
--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把改进司法作风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制定了《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引导法官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宣传学习“群众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时代先锋”全国优秀法官龙进品、勇斗歹徒光荣牺牲的全国模范司法警察钟世鑫等先进典型。各地法院普遍采取查阅工作台帐、走访案件当事人、明察暗访、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扎实开展司法作风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为契机,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把2010年确定为“作风建设年”,推进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辽宁省高级人民院专门制定了《辽宁省法官守则》和《司法便民二十条及具体实施意见》;湖北法院开展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江苏法院以争创“廉洁司法示范点”为载体,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聘请16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兼任司法监督员,设立“院长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途径。通过集中整治和警示教育,司法活动中的“冷硬横推”、违纪违规行为大为减少,司法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解决队伍建设难点问题,夯实基层基础。为了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中发【2006】11号)精神,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中央督查组,重点针对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配置和法官短缺、断档等紧迫性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积极推进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定向招录905人,为中、西部基层法院提供人才支持。同时,配合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继续推进司法考试制度改革,采取多种方式有效缓解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司法考试人员较少、法官来源不足等问题。规范法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会同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解决法官、检察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的通知》。为解决基层人民法院人员流失问题,积极向中央有关主管部门争取提高岗位津贴标准,努力改善法院工作人员工作待遇。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现已选任人民陪审员7.7万余人;组织召开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推动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保障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庭审前、庭审中及合议阶段,都能依法履行职责,激发、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工作的积极性。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深入。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首次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并综合采取各种措施,教育、引导法院全体干警把“公正、廉洁、为民”作为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实现了从自发零散阶段向“有统一的目标和方向、同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相适应、同进步的整体推进”阶段的转变。各地法院积极探索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努力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大力弘扬法院文化。河南法院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大讨论和全省优秀法官巡回宣讲活动;山东法院深入开展“四项教育”,即人民性教育、崇法教育、司法良知教育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北京法院以“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载体,积极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自觉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山西法院坚持把“诚信为本、规矩为要、勤奋进取”融入公正司法理念之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广宁乡县人民法院法官职业心态建设经验,着力加强法官职业心态建设,培育健康心态。在各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呈现出快速发展、初见成效的良好局面。
(二)廉政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