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内容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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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查
(10分)
| 餐饮服务许可证★
(10分)
| (1)依法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2)《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限;
(3)无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
(4)无转让、涂改、出借《餐饮服务许可证》现象。
| 此项为关键项,违反任何一条,该单位现场考核评价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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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场所
(4分)
| 专间﹡
(4分)
| 分别设置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等相应操作专间。
| 按要求设置专间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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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间内设置符合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且凉菜间、裱花间设置专用冷藏设施。
| 符合条件得2分;有一项不符合得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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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管理
(6分)
| 制度
(3分)
| 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 制度健全得3分;缺一项得2分;缺两项得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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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3分)
| 配备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符合条件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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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采购
(6份)
| 采购
(6分)
| 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台账记录完整、准确。
| 有制度3分;记录完整准确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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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清洗
(6分)
| 贮藏
(6分)
| 食品添加剂应专人保管,专柜存放,有使用记录。
| 专人保管得2分;专柜存放得2分;使用记录完整准确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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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卫生
(9分)
| 健康
(9分)
| (1)依法获得健康合格证明,并建立健康档案;
(2)未超过有效期限;
(3)未使用经涂改、出借的健康合格证明。
| 符合三项得9分;
有1人违反任一项得6分;有2人违反任一项得3分;有3人违反任一项得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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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
消毒
(4分)
| 消毒使用记录
(4分)
| 有完整的餐用具消毒、使用记录。
| 有消毒记录得2分;有使用记录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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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5分)
| 应急预案*(2分)
| 集体食堂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预案,且有相关记录。
| 有预案得3分;有记录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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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样*(4分)
| 集体食堂应有食品留样设施,并按规定进行留样和记录。
| 有留样设施得1分,按规定留样得2分,有记录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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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警示(4分)
| 餐饮消费场所设置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匾牌(栏)、警示语。
| 消费场所有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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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5分)
| 建立培训档案,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 有培训档案、记录等得2分,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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