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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关于经济发达省、市同少数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五、在物资上互通有无,解决了生产上的部分紧缺需要。
  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的开展,也帮助了经济发达省、市的生产建设。
  事实说明,经济发达省、市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对于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促进经济发达省、市经济的发展,是一条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的重要途径。
  但是,当前在思想认识上、组织领导上,以及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的某些方面,还不适应这一工作的发展要求。各地和各部门的工作发展也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重视,工作进行得较好;有的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工作较差。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的组织领导,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



  与会同志认为,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使经济发达省、市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下去。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坚持不懈地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以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我们必须遵循的重要政策。当前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还很落后,人均工农业总产值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大大落后于先进地区和全国的平均水平,有的贫困地区甚至依靠国家救济过生活。为了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把经济发达省、市的技术、经济优势同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和生产潜力结合起来,以取长补短,达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和巩固边防。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的方向和任务。
  根据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战略目标和方针,应该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
  第一,根据十二大提出的“今后必须有计划地推进大规模的技术改造”的要求,应当把技术支援和技术协作放在重要地位,以便把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潜力充分挖掘出来,获得比较大的经济效益。为此,要对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进行全面规划,并制订出与此相适应的技术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计划,确定需要支援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把技术支援和协作同技术改造结合起来。各有关受援省、区要同支援省、市协商,提出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五年技术支援的规划和项目,报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民委备案。
  第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量力而行的原则,发挥经济发达地区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优势,采取合资联营、补偿贸易等办法,共同开发少数民族地区的矿产资源和发展经济作物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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