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要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拓宽西部地区农村就业空间,促进西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并制定鼓励政策,创造就业环境,在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的同时,促进外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创业。要积极培育和发展西部地区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村就业服务,强化农村职业培训。要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把西部开发与加快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产业转移、技术转让、联合开发等方式加强东西合作,加快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领域就业的比重。
加强农村职业培训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的必要措施,也是参与并推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战略举措。“十五”期间,要大力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过程中的职业培训,在农村地区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准备从事非农产业和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适应以知识经济和技术进步为推动力的产业结构变化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并减缓农村青年劳动力的就业时间和规模。要进一步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教育优势,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搞好农业绿色证书制度培训,提升农村劳动者就业能力。要根据新形势要求,加大实施星火培训计划,培训一大批掌握现代适用科技的农村科技带头人,提高农村劳动者就业素质。会议指出,农村职业培训工作要求多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力量集成优势,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要开展农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建立农村职业资格制度,提高农村职业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会议指出,小额信贷是农村就业促进和农民脱贫的一种现实的并具有巨大潜力的有效工具,也是被广泛应用的国际经验,应当放在重要战略位置。应积极鼓励不同方式的小额信贷试点,借鉴和总结成功经验,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并逐步将小额信贷纳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中。会议强调,就业是脱贫的第一步,要继续加大扶贫力度,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开展就业扶贫,将贫困农村劳动力作为农村特殊就业群体,采取多种措施,通过促进就业实现脱贫目标。对少数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方,要有计划地实行异地开发移民政策,鼓励自愿移民。
四、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
会议认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农业部、科学技术部、建设部、水利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经常化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就业问题调研,并在前几年劳动部、农业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试点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继续实施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共同研究拟定农村就业促进的政策措施,并对全国农村就业工作进行指导。
会议认为,促进农村就业涉及到制度、政策和组织管理等多个方面,应从试点入手,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推进。同时,进一步加强指导,推动一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区有计划地开展农村就业工作。会议提出,“十五”期间,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