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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印发《农村就业促进政策高级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印发《农村就业促进政策高级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劳农就函〔2000〕1号 2000年3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计划、农业、科技、建设、水利厅(委、局)、发展中心:

  现将《农村就业促进政策高级研讨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对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就业工作。

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指导小组
二000年三月二十九日

  农村就业促进政策高级研讨会会议纪要

  二000年一月十四日至十五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农业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农村就业促进政策高级研讨会。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林用三、国家计委副主任郝建秀、农业部副部长刘坚等出席了会议,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水利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的专家和研究人员参加了研讨。会议回顾了我国农村就业领域取得的进展,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了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就业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措施的意见。

  一、农村就业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会议认为,促进农村就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发展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的重要途径,对于带动投资和消费需求的增长,拓宽城乡市场,优化国民经济整体结构具有重大意义,是进一步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做好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也有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在乡镇企业发展、小城镇建设、农村职业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等方面,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共有2亿多农村劳动力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了非农就业,为农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已有1.25亿农村劳动力在乡镇企业实现就业,6000万农村劳动力在小城镇就业,约7000万农村劳动力流动到城市就业。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对于解决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是行之有效的,在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坚持并加以充实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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