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断完善防范违法添加行为的长效机制
要深入分析整顿违法添加物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尽快完善长效措施。要认真贯彻
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要求,切实落实各个环节的监管措施,同时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监管环节违法添加存在的经济、市场和社会因素,积极探索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有效管理办法,巩固整顿违法添加物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加强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提高对违法添加活动的防范和监管能力。
四、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请各省(区、市)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2010年整顿违法添加物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部,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任务分工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与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长效监管机制及有关工作意见与建议等,案件查处信息汇总情况报送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马晓东、史根生
电话:010-68792831,68792829
传真:68792707
附件: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查处情况报表(格式)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查处情况报表(格式)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食品添加剂企业情况
|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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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户数
| 覆
盖
率(%)
| 检
查
户
数
| 覆
盖
率(%)
| 查处案件数量(起)
| 货值金额(万元)
| 罚款额(万元)
| 移送司法机关(起)
| 刑事强制措施人数(人)
| 行政处罚已结案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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