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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的通知

  三、不断完善防范违法添加行为的长效机制

  要深入分析整顿违法添加物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尽快完善长效措施。要认真贯彻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要求,切实落实各个环节的监管措施,同时创新思维和工作方法,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监管环节违法添加存在的经济、市场和社会因素,积极探索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有效管理办法,巩固整顿违法添加物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加强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提高对违法添加活动的防范和监管能力。

  四、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请各省(区、市)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2010年整顿违法添加物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部,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任务分工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与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长效监管机制及有关工作意见与建议等,案件查处信息汇总情况报送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马晓东、史根生

  电话:010-68792831,68792829

  传真:68792707

  附件: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查处情况报表(格式)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查处情况报表(格式)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检查食品添加剂企业情况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检查户数

率(%)

率(%)

查处案件数量(起)

货值金额(万元)

罚款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起)

刑事强制措施人数(人)

行政处罚已结案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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