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 制表: 报出时间: 年 月 日
注:1.稀土矿折合为氧化物,独居石按65%、磷钇矿按62%折算。
2.本表中矿区应为新发现的矿区(矿产地),不含勘查程度提高或者储量类型升级。
附件3:
_______年度_______省(区、市)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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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矿山企业数(个) │ 平均从业 │矿石产量│ 工业总产值(万元) │矿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 │ ┌───┬───┬───┬───┤ │ │ ┌──────┤ │ │
│ │ │ 大型│ 中型│ 小型│ 小矿│ 人数(人) │ (万吨)│ │综合利用产值│收入(万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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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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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填表说明:本表要求在(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基础表)按矿产种类和按经济类型分别汇总的基础上填列。 │
│(按矿产种类 │ │
│ 分列) │表内各栏关系:1栏=2栏+3栏+4栏+5栏 │
│(按企业登记 │ 8栏≥9栏 │
│注册经济类 │ 8栏>10栏 │
│ 型分列) │ 8栏>11栏 │
│(按地区(地、│ │
│市)分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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