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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预算执行细化管理后调整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凭证和报表格式的通知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执行未细化到项目的单位,办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时,支付指令编码均填写13位,即:预算管理类型(1位)、支出功能分类科目(7位)、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位)、支出类型(1位)、预算来源(1位)。

  (三)更正退回。财政授权支付资金更正(退回)时使用的《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附件21),格式保持不变,但“信息代码”栏的指令编码,按照前款有关要求填写。

  五、代理银行日(月)报表

  代理银行编报的《财政授权支付日报表》(附件22),新增“当年预算支出”和“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支出”两项内容;《财政支出月报表》(附件23),增加“当年预算支出合计”和“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支出合计”两项内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汇总清单》(附件24)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汇总清单》(附件25),增加“当年预算支出”和“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支出”两项内容。其中,新增内容由代理银行区分当年预算和上年结余填写。

  六、对账管理

  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按照预算科目、区分预算来源进行对账,对账管理有关报表格式和填报要求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各中央预算单位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使用的有关凭证和报表的填报要求,除本通知规定的调整事项外,按现行规定执行。请各中央部门、各代理银行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系统调试和对基层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附件:1.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金拨款印鉴卡(略)

  2.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资金拨款印鉴卡(略)

  3.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印鉴卡(略)

  4.预算单位1-5月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表(略)

  5.预算单位6-12月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表(略)

  6.预算单位1-5月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略)

  7.预算单位6-12月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略)

  8.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表(略)

  9.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略)

  10.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略)

  11.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单位公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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