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等16个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5]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我国药品的研究开发,指导药物研究单位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开展药品研究工作,我局自2003年5月开始正式启动了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指导原则的修订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为依据,以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为指导思想,充分借鉴了ICH等技术指导原则。目前我局已制定了化学药物稳定性等16个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1.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略)
2.化学药物原料药制备和结构确证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略)
3.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略)
4.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略)
5.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略)
6.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略)
7.化学药物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略)
8.化学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