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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公章)

身份证件号码

 

 

 

 

 

 

 

 

 

 

 

 

 

 

 

 

 

 

现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获学士学位时间、学校、专业

 

拟申请硕士学位

学校

 

本次报考

学科

 

专业

 

语种

 

拟申请在何地参加考试

□ 工作单位所在地     省  □ 申请学位学校所在省

本人承诺:

  1、了解并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

2、以上所填写信息全部真实,签字确认后不再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上各项须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不得打印、复印。否则,

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审核意见(包括对报名资格、考试地点和考试语种的意见):

    

审核人签字:               接受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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