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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联 系 人:余昌国

  联系电话:010-65201329

  传 真:010-65201355

  附件:
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
  二、时间:2010年(2009年11月到12月进行前期准备,2011年1月进行总结)。
  三、主办单位:国家旅游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苏州市、桂林市和黄山市旅游局(委)及旅游协会,中国旅游协会及国家级专业旅游协会。
  四、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按照《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的要求,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强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行业良好形象,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目标和任务
  通过“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系列活动,使我国旅游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日益增强,旅游全行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六、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开展旅游质量宣传活动。
  1、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宣传活动。国家旅游局制定工作方案,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编印宣传资料,联合动员部署分时段集中开展媒体宣传。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综合司、信息中心、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协会参与。
  2、组织举办“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确定把2010年4月的第二周,作为全国“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周。组织各基层旅游局和旅游企业深入社区,就如何提防旅游低价陷阱、关注文明旅游与旅游安全,以及理性维权等,向消费者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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