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鉴于:转让方与受让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市场方的监督和鉴证下签署了一份“关于______的产权转让合同”(下称《合同》),根据该《合同》的规定,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意与市场方签署一份交易资金托管及结算协议,以规定受让方向转让方履行《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条款和条件:及
鉴于:转让方与受让方有意签署本协议并且市场方愿意接受本协议,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外汇交易资金托管及结算义务,
故此,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下文定义的含义;
“《合同》”指转让方与受让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的《合同》,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公司”指______公司,即股权被转让的公司、或被出售资产所属的公司的情形下(注:在资产转让的情况下,公司和转让方是同一主体);
“股权”指转让方根据《合同》向受让方出售的其在公司的股权;
“资产”指转让方根据《合同》向受让方出售的公司的资产(详见附件);
“交割日”指根据《合同》规定转让方将其转让的股权/资产交付给受让方之当天;
“转让价款”指受让方根据《合同》规定因其受让转让方之股权/资产而应向转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具有本协议第3.1条规定的含义;
“托管账户”具有本协议第2.1条规定的含义;
“托管期间”具有本协议第4.1条规定的含义;
第二条 托管专用外汇账户
2.1 为协助转让方和受让方完成《合同》项下的交易,市场方已在获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于______银行开设托管专用外汇账户(下称“托管账户”),用以完成本协议项下的资金托管及结算事宜。
2.2 该托管账户的详细信息为:
开户行:
户名:
账3号:
2.3 市场方特别申明:该托管账户将仅用于本协议项下或其它同类协议项下的资金托管及结算事宜,将不会用于任何其它用途。
第三条 受让方向托管账户汇付转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