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自主商标拥有量进一步增加。我国企业国内和国际商标注册数量稳步增长。国内注册商标总量与我国总体经济规模相适应,市场主体拥有注册商标数量进一步增加;国际注册商标数量与我国的对外贸易地位相适应,拥有自主商标的出口产品和服务所占对外贸易份额大幅提升。商标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有力支撑。
(三)企业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维护商标权益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进而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商标富农”、“商标兴企”发展品牌特色经济,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重要手段。培育、发展一大批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的知名商标。
(四)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逐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商标文化基本建立。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货的健康消费理念进一步增强。商标知识日益普及,各类商标专业人才队伍得到大力发展。尊重和保护商标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法治环境日臻完善。
三、商标战略任务
(一)全面完善商标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商标法制建设。推动立法立规进程,加紧修改《
商标法》,缩短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完善商标确权程序,防范恶意申请,加大商标保护力度,防止商标权滥用。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商标评审机构向准司法机构转变问题。及时制定与修订与
商标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解决商标注册和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商标立法质量。加强商标立法前瞻性研究,充分反映社会各界诉求。增强立法透明度,拓宽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使修改后的
商标法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我国承诺履行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二)大力推进全方位商标政策体系构建。
强化商标在经济和社会政策中的作用。大力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商标为抓手推动行业、地方经济发展,制定和实施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推动制定和实施地区和行业商标战略。推进自主创新与自主商标培育工作。针对不同地区发展特点,完善商标扶持政策,培育地区特色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积极配合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等与商标战略的有效衔接。支持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支持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开展商标权获取和保护全程跟踪服务。促进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商标有效保护创新成果。支持在对外贸易中加强商标管理,建立和完善国际争端协调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