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成品检定中液体剂型增订装量检查,冻干剂型增订装量差异检查。
(二)、各论增修订内容
1、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
(1)、附录1百日咳疫苗原液制造项下生产用菌种取消“含1型、2型和3型凝集原的菌株”,增订菌株名称;原液制造中纯菌检查和杀菌检查所用培养基由普通血液琼脂斜面修订为“改良包-姜培养基”;
(2)、附录2百日咳疫苗效价测定中百日咳参考菌苗和供试品的稀释倍数改为原则要求;攻击菌培养用培养基增订其它适宜的培养基;增加每个稀释度免疫的小鼠数量和对照小鼠数量;试验组攻击后再进行对照组毒力测定修订为“再进行攻击菌的LD50测定”;结果观察由攻击后第2天修订为第3天开始逐日观察。
2、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1)、配方中各抗原含量均修订为不高于原含量;
(2)、无细胞百日咳的鉴别试验增加酶联免疫法;
(3)、附录无细胞百日咳原液制造检定中增订菌种保存项;生产用种子培养增订“活性炭半综合培养基”;生产用培养基明确为“S-S(Stainer-Scholte)培养基或其他适宜的培养基”;小鼠体重减轻试验小鼠称重时间由注射后16小时修订为注射后16~18小时;小鼠组胺致敏试验结果判定增订且无动物死亡的要求。
3、吸附破伤风疫苗
(1)、菌种名称修订为CMCC64008或其它经国家药品管理当局批准的破伤风菌种;
(2)、种子批检定项中特异性中和试验增订观察时间为5天;
(3)、种子批保存项增订工作种子批可2~8℃保存于液体培养基中的要求;
(4)、制备生产用种子时,工作种子批由在产毒培养基种子管中传2~3代修订为传1~3代;
(5)、脱毒过程中,由脱毒检查合格后测定絮状单位改为脱毒到期后测定,增订复试时动物数量应加倍的要求;
(6)、原液保存增加总有效期不超过6年的要求。
4、吸附白喉疫苗标准
(1)、种子批检定项中生化反应取消了糊精和可溶性淀粉;
(2)、配制吸附类毒素时加入氯化钠后的浓度由7.5~9 g/L修订为“加至8.5g/L”;
(3)、脱毒过程中增加了“脱毒到期的类毒素或精制类毒素应每瓶取样做絮状单位(Lf)测定”;
(4)、原液保存增订总有效期不超过6年的要求。
5、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1)、原液制造及检定修订为应符合“吸附白喉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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