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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关于评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成 员:
  杨 帆   文化部人事司专家与奖惩处处长
  兰 静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管理处处长
  吴瑞祥   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国家表彰奖励处副处长
  郑起朝   文化部人事司专家与奖惩处副处长
  宋 伟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
推 荐审 批 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表时间:二〇〇九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用表;
  二、表格一律打印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
  三、单位填写全称,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推荐单位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行政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四、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是指曾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励;
  五、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在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六、此表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姓  名

 

性  别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职  业

 

职务职称

 

拟授予

荣誉称号

 

身 份 证 号 码

 

所掌握国家级项目类别

及  项  目 名 称

 

确定为国家级代表性传

承  人  的 时 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邮  编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何 种 奖 励

何时何地受过

 

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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